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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残联简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22/3/4 点击:49478【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990年以前,钦州市的残疾人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各级民政部门监管。1990年6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办〔1987〕7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告的通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地方残联组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原钦州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钦州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1990年12月底,原县级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上思县、防城县相继召开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成立残疾人联合会。1991年6月10日,原钦州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被确定为事业团体,副处级,由地区民政局代管,受上级残联指导。1993年,防城港市成立,防城县、上思县划归防城港市管辖。1994年8月,钦州地区行署撤地设市,钦州地区残疾人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钦州市残疾人工作办公室,原县级钦州市残联分为钦南区和钦北区残联。1996年8月19日中共钦州市委《关于钦州市直属机关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归口钦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和领导,不再由市民政局代管。1997年10月10日,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钦州市残疾人工作办公室更名为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为正处级事业团体机构。1998年9月22日,召开钦州市残疾人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钦州市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委员、钦州市残联第一届执行理事会。